8月19日至20日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水利厅、省城镇供排水协会等部门组织专家,对我市城市节水评价申报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价。考核组在详细查看我市创建资料和对潍河湿地公园、城北污水处理厂、邑城水岸小区、昌邑一中等15处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后,一致认为我市达到《城市节水评价标准》Ⅱ级标准,同意我市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。
近年来,伴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,城市需水量逐渐增多,水资源供需矛盾开始显现。面对节水工作的严峻形势,我市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目标,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,以创建节水型企业、小区为载体,把城市节水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,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,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节水、爱水活动,法规制度日趋健全,管理机制不断完善,用水结构得到了合理调整,城市节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。目前,我市已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3家、节水型单位4家、节水型小区6个。同时,编制完成了《昌邑市中心城区城市节水专项规划( 2020—2035年)》,出台了《昌邑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》等规范性文件和《昌邑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》等配套文件,构建起覆盖城市节水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,为城市水资源科学有序地开发利用提供了依据。
下一步,我局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进一步加大投入,突出抓好节水设施建设、示范创建等工作,围绕实现人水和谐、生态宜居这一美好昌邑建设目标,及时更新完善现有政策,并加快完善长效机制,持续提升用水管水护水节水工作水平,不断提升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效。